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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介 紹

         貸款對象

      本溪地區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,擁有一定的自有資金,合法經營,正常照章納稅的個人。

       貸款額度、期限、利率及還款方式

      1.最高貸款額度為300萬元,抵押率不超過我行的有關規定;

      2.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(含)以內,最長不能超過5年;

      3.利率下限為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.3倍;

      4.還款方式實行分期還款,貸款期限在1年(含)以下的,寬限期不超過3個月; 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寬限期不超過6個月;

      5.貸款方式以資產抵押為原則。

         辦理條件

      1.借款人持續經營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,現金流充足;

      2.靈活主動,減少個人日常經營成本;

      3.貸款可循環使用,利率以借據為準,隨借隨還,方便快捷;

      4.用途用于個人生產經營;

      5.抵押資產有效且易于變現;

      6.只限借款人名下的資產;

      7.此類貸款不能辦理展期或重組,到期必須歸還;


      電話:024-96178 傳真: 地址: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解放北路6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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